松北区发布外籍学生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说明

记者从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,根据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,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、平稳、有序开展,松北区发布外籍学生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说明。

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

松北区教育局根据政策规定,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。

目前,松北区可以接收外籍学生的义务教育学校有:

哈尔滨新区师范附属小学校、哈尔滨市实验学校(小学部、初中部)、哈尔滨新区花园小学、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、哈尔滨美佳外国语学校(小学部、初中部)、哈尔滨市华文学校(小学部、初中部)、哈尔滨市万邦学校(初中部、小学部)。

据悉,根据规定,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外籍学生资格,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、外交部、公安部《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《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。

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

根据规定,要充分发挥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作用,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入学评估机制,完善教育安置办法,综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表现,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综合鉴定与评估,提出特教学校、普通学校随班就读、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、县(市)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(特殊教育班)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;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,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,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。

多孩子女长幼随学

根据规定,遵循“自愿申请、公平公正、就近就便”的原则,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问题。

以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佐证的多子女家庭:

  • 如哥哥(姐姐)根据当年政策在学区入学且在读,弟弟(妹妹)不符合哥哥(姐姐)学校入学条件的,原则上可根据区域情况,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将哥哥(姐姐)转入弟弟(妹妹)就读学校同校就读;

  • 如家庭所在房产处于学位锁定状态,家庭因新增子女(二孩、三孩)需在学区内换住房的,可根据区域情况为家庭解锁原房产学位,锁定新购买的房产学位。

松北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措施,但不得因此产生变相择校的现象。

幼升小、小升初家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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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哈尔滨日报记者 郑炜

编辑丨翟晓晨

责编丨安永禹

审核丨范思瑶

统筹丨刘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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