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00后女孩转卖没吃完的安眠药,被判贩毒”,最新进展→
大风新闻
近日,“00后女孩网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判贩毒”一案,有了新进展。
据澎湃新闻7月30日报道,记者从涉事女生马琳琳(化名)及其辩护律师廖建勋处获悉,二审法院认为,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,将此案发回重审。
马琳琳出生于2002年。2024年1月,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狼疮性脑病,后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开具了8盒思诺思(酒石酸唑吡坦片),用于治疗失眠。同年6月,马琳琳病情趋于稳定,逐渐停药,在整理药品后,她发现有很多剩余的药品,就想到了可以通过网络出售,发帖后,有网友私聊她希望购买其中的思诺思。
马琳琳称,当时她不知道思诺思是受管制的药品,不想浪费。
后来,她分别向位于广东的牛某出售了2盒思诺思(共14片)、向位于浙江海盐的董某出售了3盒思诺思(共21片),并将药物邮寄给对方。
马琳琳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,其中一名购药者董某与其私聊时,曾主动提到“越吃量越大,感觉有瘾”,并询问以后能否再开。马琳琳当时回复其“不想去看了”,她表示,当时董某来买药,她没有什么怀疑,以为对方一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。
2024年7月,马琳琳被浙江海盐警方告知其涉嫌毒品犯罪,她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。资料显示,前述买家董某出生于1994年,初中文化,其在购药后主动联系警方报案,并和警方一起去领取了快递。后来马琳琳被取保候审。
2024年10月,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2024年12月,该案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。
判决书显示,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——
马琳琳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,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、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马琳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坦白,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从轻、从宽处罚。被告退出全部违法所得,酌情从轻处罚。根据其犯罪事实、情节及悔罪表现等,可适用缓刑。马琳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一个月;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,依法予以没收;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系违禁品,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。
一审宣判后,马琳琳上诉。
今年3月31日,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。
据马琳琳的辩护律师廖建勋介绍,二审中,马琳琳有无贩卖毒品的故意等是庭审辩论的重点。马琳琳称,她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,也未造成严重后果,自己不是“毒贩”,应该无罪。
7月25日,浙江嘉兴中院作出《刑事裁定书》,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,撤销一审判决,将此案发回重审。
来 源:中国青年报、澎湃新闻、央视网 D21